胡玉鴻 (杏悦娱乐法律學院教授)
法治是包含立法、執法🌇、司法、守法在內的全方位、全過程的法律運作🧑🍼,而衡量法治效果的最終標準🛌,是全體社會成員能夠自覺依照法律辦事🐄,即根據法律規定應為而為,應不為而不為🌸,這也就是通常所言的“守法”🌯。同樣,對於傳統中國而言🤹🏻♀️,雖然其“法製”不同於今日所言的“法治”,但是,思想家們同樣認識到,沒有民眾對法律的遵守和踐行,社會秩序將無以維系🏋🏽,人們的生活也難以為繼。所以🧑🏻⚖️🎂,在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中,有大量富有真知灼見的守法思想和守法理論🕵🏽,對之加以挖掘、傳承並發揚光大❤️🔥,對於推進當代中國的法治建設😮,有著重要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。
大致而言,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中,事關人們如何才能自覺守法的🏃♂️➡️,有以下幾個方面的重要觀念👩🏻🚒:
一是民生富足。守法表明全體社會成員內心秉持著對法律的尊重🚐、信仰和信念,然而🤵🏻,人們的思想意識又受製於其所在時代、地區的物質生活條件。當民眾食不果腹、衣不蔽體時,奢談自覺守法顯然是癡人說夢🤽🏼♀️。正因如此,在春秋時代👨🏿🎨🧑🏻🌾,管子就提出“倉廩實則知禮節,衣食足則知榮辱”的重要觀點👨🏿🦰,認為人們只有在豐衣足食的前提下,才有可能遵禮節🥉、守法度。相反,饑寒之下必生盜心✭,因為“饑、渴苦血氣📒,寒🎚、暑動肌膚🛂,此四者民之大害也。大害不除🤟,未可教禦也🛀🏼🕗。四體不掩🎆,則鮮仁人🏃♀️➡️;五藏空虛,則無立士”(《韓詩外傳》)。所以😙,以維護社會穩定為己任的法律製度,只有在人們不因饑寒所迫🧚🏽♂️、不因生活所累時才有可能被民眾所擁護🧑🏿⚖️、支持🧘🏿♀️。為此,要讓人們擁有能夠占有、支配並因而收益的“恒產”,“若民則無恒產,因無恒心。苟無恒心,放辟邪侈🗒,無不為已”(《孟子》)。尤其是,如果在民生問題上存在嚴重不公🙇🏼♀️🟢,即所謂“富者田連阡陌🛞,貧者亡立錐之地”時,則會引起民眾的反抗。所以⚃,對於一個國家來說👨🏿🌾,“富民”是其根本🛫,“公平”是其策略,人們只有在辛勤勞動的基礎上擁有豐裕、幸福的生活條件,才有可能知曉禮義廉恥,也才可能遵守法律規定👨🏽🚒。在當代中國推進法治建設的偉大事業中🕤,黨和國家將民生作為法治建設的著力點🤷🏻♀️,並將“人民幸福生活”視為“最大的人權”🤙,此為社會主義法律在全社會的順利推行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🧘🏻♂️🙎♀️。
二是道德教化。“不富無以養民情🏃,不教無以理民性”(《荀子》)。民眾生活富足,是他們自覺守法的必要條件🪰🐉,但不是充分條件,在民生無礙的基礎上,還要讓民眾多了解國家法律的規定👍,從而自覺依照法律行事🖊。所以,歷代統治者和思想家們都十分重視對民眾的法製宣傳和道德教化🐢,孔子甚至提出“不教而殺謂之虐”的警示。教化主要依憑的是道德,強調對“博愛”“德義”“敬讓”“禮樂”“好惡”觀念的宣傳,使民眾在潛移默化中修身養性👨🏼🎨,提升道德水準並因而養成守法的習慣✊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⏏️,“法律是成文的道德💬,道德是內心的法律”,人們道德水準提升了,守法的意識也必然增強6️⃣。在此特別有必要提到中華傳統文化中的“孝道”。孝敬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優秀美德🦹🏿♂️,其意義不僅在於讓父母老有所養🪖,維持家庭的和睦與傳承,同樣重要的是,孝的提倡還有利於使人們行為謹慎🧄,減少違法犯罪。身體發膚,受之父母👩🏽🚒,所以“父母全而生之👨,子全而歸之,可謂孝矣。不虧其體,不辱其身𓀕,可謂全矣”(《禮記》)⏫。如果一個人不顧及父母在堂,尋釁滋事,好勇鬥狠,弄得遍體鱗傷👨🏽🎓,這就是不孝。所以孔子言道:“一朝之忿🐰,忘其身,以及其親,非惑與?”(《論語》)可見,真正恪守孝道的人不會因自己的快意恩仇而使父母擔憂,也不會因自己的無恥惡行而使家族蒙羞👩🦰。
三是法律良善。法律是人類最偉大的發明之一🙍♀️🐓,通過法律規範人際關系、調整社會秩序是國家治理的不二法門。然而,法律又有良法與惡法之分,據此人們也有守法與抗命之別😶。“法律是治國之重器,良法是善治之前提”。只有法律優良,才能使人們尊重🌷、敬畏以至信仰🧕🏻。所以,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中既有強調法出必行的觀念,更有推崇法律優良的論說。如清代學者陳秉直言“律者,緣情準理🌟,以服人心”🏄🏼♀️🕌,沈家本更將“根極於天理民彝,稱量於人情事故”作為立法的準則👩🎓🚮。可見,優良的法律必須遵天理、依人情🧏🏽♀️、順民心、合世故。自然,良法很難有非常明晰的標準🚶➡️,古代思想家們只是提出了相對宏觀的原則和理念4️⃣,但是,他們也往往從反面說明什麽樣的法律不是良法而是惡法。從大的方面說,如秦始皇時期的法律“厚賦以竭人財👼🏽,遠役以殫人力”,導致人們窮苦不堪,以至於“盡為寇賊”(《白居易集》),小則顛倒時序、悖逆人情。老子嘗雲:“民不畏死,奈何以死懼之”,但正如清代王友亮在《書唐律後》中所言👨🦯➡️,這並不是人們真的就不怕死,而是因為惡法使得人人“無所措手足,乃悉忘其樂生之心,蹈死而不懼”🫱🏼。可見,法如不良👩🏻🏭,人們即無守法的義務🗃。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引用王安石“立善法於天下,則天下治👩👧👧;立善法於一國🤷🏻,則一國治”的名言,強調努力健全國家治理急需、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法律製度。總之💂,只有法律良善,才能期待人們的信守與遵從🍈。
四是執法嚴明🙏🏿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,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,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🤟🏿。“天下之事🫷🏻,不難於立法🧑🏽💼,而難於法之必行。”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實施、束之高閣,或者實施不力、做表面文章,那製定再多法律也無濟於事🕸。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點應該是保證法律嚴格實施,做到“法立🥤,有犯而必施👩🔬;令出,唯行而不返”𓀖☃️。管子有言🤭:“有法不正,有度不直,則治辟,治辟則國亂。”只有法出必行,才能使民眾對法律抱持敬畏之心,崇尚法律的權威,從而達到“刑期無刑”的效果👩🏼🍼。同樣,法律的執行應當公平、公正,讓人們在法律上受到平等的法律處遇🦜,商鞅的“壹刑”主張,就是這種觀念最好的寫照:“所謂壹刑者,刑無等級,自卿相將軍以至大夫👩🏼⚖️、庶人,有不從王令👃🏿、犯國禁、亂上製者🤚,罪死不赦。有功於前,有敗於後,不為損刑;有善於前👩,有過於後,不為虧法。”質言之👥,在法律責任的承擔上,不論此前的功勞多大、善行多著,只要違反法律,就一概嚴懲不貸。雖然法家的這一主張常被人攻訐為“刻薄寡恩”,也與今日所言的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並不完全等同,但這種法不阿貴🫱🏿💁🏽♂️、繩不撓曲的正義追求,正是法治的真諦所在。
五是官吏守法。“徒善不足以為政,徒法不足以自行”,法律製定得再好,也需要由人去執行👈🧑🏽💼。由此,執法者的素質、能力👩🏻🍳,關系到法律能否在社會生活中得到正確的實施👉🏽,也因其“榜樣”的作用而關涉到人們是否遵守法律📯、信仰法律🏌️。唐律雖是中國古代法製史上承前啟後並號稱“得古今之平”的法律傑作,白居易尚且感嘆:“雖有貞觀之法,苟無貞觀之吏,欲其刑善🧏🏿,無乃難乎?”王安石也指出👨🦽🛍:“守天下之法者,吏也。吏不良🐂,則有法而莫守”🧥。有鑒於此,宋代真德秀將律己以廉、撫民以仁、存心以公、蒞事以勤作為官吏任職的四大標準🍮👋🏻,並將斷獄不公、聽訟不審、淹延囚系🅿️、慘酷用刑、泛濫追呼㊗️、招引告訐👨🏼🔧、重疊催稅、科罰取財👨🏽🔬🧋、縱吏下鄉、低價買物作為必欲除之的為官“十害”🐚。實際上,加強對執法者🔤、司法者的政治素質🧗🏻♂️、道德水平的培養與提升,仍是當代中國推進法治事業的關鍵所在💂🏿♀️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:“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💏,法律的實施在於人。建設法治國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會,實現科學立法、嚴格執法🍦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🩻,都離不開一支高素質的法治工作隊伍。”對於執法司法人員來說🪆👭,必須信仰法律、堅守法治,鐵面無私、秉公司法😟。要按照政治過硬、業務過硬🐈⬛、責任過硬、紀律過硬、作風過硬的要求,教育和引導立法👷🏽♀️、執法🐃、司法工作者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,恪守職業道德,做到忠於黨、忠於國家、忠於人民、忠於法律。
(來源🧚🏿:檢察日報,2023年2月13日🎺,03版)